共筑学生“穿衣安全”防线
发布时间:2026年4月27日发布人:平顶山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为贯彻落实即将施行的《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提前谋划2026年秋季学期校服采购新规下的质量监管和检验工作,4月27日上午,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主任楚延伟,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吴天宝,市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科长韩强等一行赴市教育体育局开展对接交流。市教育体育局总督学薛耀炜、市教育体育资源保障中心主任李学功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双方共同学习了《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19号)中学生服检验相关条款。该办法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首次以部门规章形式明确“学生服应当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校服质量检验从倡导性要求转变为法定强制性义务。

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结合我市实际,向市教育体育局呈送了《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生校服质量协同监管机制的若干思考与建议》,围绕建立供货企业信息通报制度、推行“三方协同”验收抽检机制、构建不合格企业联合惩戒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并提供了漯河市市场监管局、教育局联合开展校服质量监管的相关文件作为参考。

双方一致认为,校服质量安全关系青少年健康成长,市场监管与教育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十分必要。下一步,两部门将继续保持密切沟通,探索建立信息互通、技术支撑、联合监管的工作机制,共同保障我市中小学生校服质量安全。


版权所有:平顶山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单位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矿工路南9号院电话:0375-3660068
豫ICP备2024068821号